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推动校企创新创业合作。定于2023年10月12日-10月20日举办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创 我会赢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发挥财经学科特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促进校企创新创业合作,推动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与交流。
三、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联盟
承办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技协会
四、参赛对象
1.凡我校在读的本科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参赛者自行组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学籍在册)。
2.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奖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但可报名参加演示。
五、 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设置三个赛道,分别为创业、创意、公益赛道。
(一)创业赛道
参赛项目重点突出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创新。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创意赛道
参赛项目重点突出本团队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三)公益赛道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的所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作品要求
要求参赛者提交一份深入、具体、完整、创新的创业方案。该参赛方案应以理论分析和实际调研为支撑,涵盖创意来源、项目简介、市场营销及销售计划、执行纲要、管理团队及人员配置、运营管理、资本构成、财务前景预测等方面,对公司的创业规划、创业目的、创业进程、所有资源、所需资源、创业机会、风险防范、预期回报、行动对策、社会责任等进行全面合理的说明。项目计划书字数在10000~40000字较佳,创业方案目录和章、节、目的标题应体现方案的逻辑思路和分析框架。
作品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综合素质参与分。
以下作品不在申报范围内: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奖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其它各类违反竞赛规章的作品等。
七、参赛事宜
(一)初赛安排
1、初赛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下午17:00前
2、提交内容:申报表及完整参赛作品(电子版)
3、具体要求:
于2023年10月17日17:00前,提交确定项目名称的完整申报表(一份)、完整参赛作品(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至emssta@163.com。邮件及附件的压缩包命名为“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赛道名称+项目名称”,压缩包内包括:
①命名为“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赛道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名称”的申报书Word
②命名为“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赛道名称+项目名称”的完整参赛作品Word
③命名为“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赛道名称+项目名称”的完整参赛作品PDF。
截止日期前均可修改后二次提交,但提交时需标明材料为修改版,超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版为准。
以上材料为初赛评审使用,初赛由评委组对报名作品完整商业计划书进行匿名评审,各赛道的前三名可晋级复赛。
(二)初赛评审
初赛评审:2023年10月17日-10月18日
初赛由评委组对报名作品完整商业计划书进行匿名评审,各赛道的前三名可晋级复赛。
(三)复赛评审
2023年10月22日—30日。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11月1日前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四)决赛评审
2023年11月17日—19日。由主办方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本次大赛并提交完整策划的同学可获得一次二课堂活动认证、综素参与分(名单将在作品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八、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材料复赛+线下现场决赛”的比赛模式。请各项目计划书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属赛道加入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答疑群。



九、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创作,如有抄袭或雷同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二)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比赛之各项规章制度,有对参赛作品的发表权以及必要的修改权;
(三)大赛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收录权,参赛团队应允许主办方使用现场录像及其他资料用于教学及其他非营利活动;
(四)大赛结束后,参赛作者可自行持参赛作品参加其它比赛或进行发表;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技协会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