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结合团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缴流程
1.团员名单确认
按照学校统一财务管理要求,2021年度团费收缴将通过线上缴费系统进行,经与计财处沟通,待近期计财处上线相关缴费窗口后进行线上缴费。
请各团支部完成2021年度团费收缴对象名单确认,并填写《xx团支部2021年度团费收缴名单》(见附件),于2022年3月5日(周六)12: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emtwbjfu@163.com,后续团费收缴将以此名单为准。
名单应包括本团支部全部共青团员及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2.团费收缴
待线上缴费系统开通后,学院将组织各团支部团员进行线上团费缴纳,并对缴费金额进行核对。实际缴纳团费金额应不低于团员名单确认时上报的应缴纳团费最低标准。
二、上缴标准
团费收缴标准须参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执行。
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本次收缴团费时间跨度为2021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其中2021级新生为2021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2022届毕业生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共18个月。
共青团员应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团费;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无需缴纳团费,可自愿交纳团费;2021年1月后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应缴纳2021年1月至发展当月的团费;群众无需缴纳。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团费收缴管理使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据标准收取并按时上缴,严禁弄虚作假。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