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6-2027学年学宿费缓交及助学贷款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2 浏览量:

各位同学: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经济管理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缓交、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办理及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宿费缓交及助学贷款登记办理

(一)适用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足额缴纳学宿费的学生,可申请缓交并办理贷款登记,完成后可正常进行秋季学期学籍注册、选课、转专业、评优及奖助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贷款。如学生在放贷前已自行缴纳学费或住宿费,多缴部分由学校财务部门于2026年12月底左右退回至学生在校内登记的银行卡。如贷款未获批,学生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缴清欠费,否则将影响下学期注册选课并取消下年度缓交资格。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1.本研新生:学生于入校前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再于9月1日前,登录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登记贷款信息。

2.高年级研究生:学生于入校前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再于9月1日前,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信息。

3.高年级本科生:学生于入校前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再于9月1日前,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信息。同时,务必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业务发起申请。学生端、教师端操作步骤详见《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附件1)。

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填写“回执校验码”,贷款纸质回执一般无需盖章。

2.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需在纸质回执上盖章,请在开学后第一周工作日前往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办理。

3.对于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发放后需自行及时缴纳学费。

4.系统中登记的贷款信息不影响贷款审批结果,仅用于学校统计和开放学籍注册等权限。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和登记

1.本研新生:9月1日前,学生登录迎新系统-“新生服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登记贷款意向,并根据系统中《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在“中国银行”APP办理贷款。

2.高年级研究生:9月1日前,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意向,并根据系统中《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在“中国银行”APP办理贷款。

3.高年级本科生:9月1日前,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国家助学贷款登记与申请”业务登记贷款意向,并根据系统中《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在“中国银行”APP办理贷款。同时,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业务发起申请。学生端、教师端操作步骤详见《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附件1)。

二、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其它资助政策的帮助下仍然不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优先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2.国家及相关部门制定的面向退役士兵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其它资助政策中要求减免学生学费的,直接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名额单列。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

1.学生申请:2026年9月15日起,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事务e办”-搜索“学费减免”业务发起申请;

2.学院审核:2026年9月25日前,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规程》(北林学发〔2023〕16号)(附件2)规定,由各相关节点(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完成审批;

3.学校审核:学生处审查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反馈有关学院。

附件:

1. 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审批指南

2. 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规程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