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评优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6-09-28 浏览量:


一、工作原则

评优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坚持“以评优奖励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以评优发掘典型,以典型树立榜样”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和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评优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

三、评优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在评优系统进行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评优系统https://apaas.bjfu.edu.cn/dashboard/app/59)。目前本系统暂未开通学生申请权限,预计将于9月28日24:00后开放,开放后会在智慧学工等渠道全面通知,同学们可以提前准备材料,按照各个细项截止时间进行准备。

2.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各奖项评选。

四、评优注意事项

1.学生学业成绩为教务系统数据,参评学生必须有完整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学生本次参与评优成绩以9月27日24:00的教务系统数据为准,评优系统将自动抓取教务系统的课程成绩数据。

2.预科25级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均在原班级进行。

3. 2026年秋季转专业学生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4. 双培生、联合培养外校学生、交流生、留学生不参与学生处发布的各类奖项评选。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6.三好学生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民主评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或学生组织民主评定,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均视作无效结果。民主评定程序必须科学、公正,在班主任或指导老师监督下完成。

7.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入伍、退伍和复学实施细则》(北林武发〔2005〕1号)第八条规定,所有退役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一等奖学金除外),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

8.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9.其他未定事项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表: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校级评优个人奖项一览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28日

 


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校级评优个人奖项一览表

奖项

评选条件

奖励情况

本科生特等奖学金

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特等奖学金评定细则》

10000元/人

梁希奖学金

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梁希实验班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2000、3000、5000元/人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和各奖项名额确定名单,无需申请。

2000元/人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和各奖项名额确定名单,无需申请。

1000元/人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和各奖项名额确定名单,无需申请。

500元/人

崇德先锋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素成绩德育部分得分进行评选。

1000元/人

科技创新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素成绩智育部分得分进行评选。

500、800、1000元/人

体育优秀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素成绩体育部分得分进行评选。

1000元/人

文艺优秀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素成绩美育部分得分进行评选。

1000元/人

志愿实践奖学金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综素成绩劳育部分得分进行评选。

1000元/人

优秀退役大学生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评定细则》

2000元/人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北京林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

600、1000、2000元/人

三好学生

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通过民主评议。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学分积80分以上,必须经过个人情况陈述和班级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

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和《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通过民主评议。学分积75分以上,必须要经过个人情况陈述和班级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

(2)其中,本年度获评五星宿舍的宿舍长可获评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本科生)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