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所有培养方式为“定向”“委托培养”“在职”“骨干计划(包括在职和非在职)”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二、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三、已确定上博士、博士后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四、已确定出国、赴港澳台留学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五、尚未落实户档接收单位毕业生(单位已录用但不能够解决户口档案关系、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六、申请缓派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七、校院就业相关部门通讯录
一、所有培养方式为“定向”“委托培养”“在职”“骨干计划(包括在职和非在职)”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一)需上交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或者派遣确认函[其中派遣确认函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二)填报流程:
1、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就业协议书或派遣确认函,对照说明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
2、学生持就业协议书或派遣确认函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
3、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就业协议书或派遣确认函上盖章,并分类收;
4、学生上交就业协议书至研究生就业办(主楼206),就业办审核系统数据并盖章。
(三)填报说明
1、培养方式为“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在职骨干计划”毕业生必须派遣回原单位;培养方式为“非在职骨干计划”的毕业生必须派遣回定向省份;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
Ø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在职骨干计划”毕业生,请按照表1的要求填写;
Ø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在职骨干计划”毕业生,请按照表2的要求填写;
Ø 培养方式为“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在职骨干计划”的学生请按照表3的要求填写。
表1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在职骨干计划”
注:此类毕业生只能回定向省份就业,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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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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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字段 (认真填写并重点核对) |
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其中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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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签就业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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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派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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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根据协议书“单位名称”一栏填写,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抬头。(注意:协议上“单位名称”一栏填写的内容通常需与左下方单位所盖公章一致,如不一致请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 Ø 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填写“中建一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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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或自行登录网站查询http://www.nacao.org.cn/; Ø 9位数字或字母,如有“-”请自行去掉,如长于9位,请取第九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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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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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如果就业协议书上对应项在标准库里无法找到,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内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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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行业类型两项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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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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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具体到人事部门) |
Ø 无论入学时是否将档案转至我校,此类毕业生在读期间都有新的学籍档案,因此都需要转寄档案; Ø 档案属重要文件,通过EMS投递,接收单位必须为县团级以上有人事权的单位,需要毕业生自行确认并负责。档案转寄单位可能与签约单位不完全一致,需要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以免因不能接收而被退回; Ø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按照“接收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大学人事处”; Ø 如果本单位没有人事权,可能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或者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前者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集团人力资源部”,后者通常为“XX人才交流中心”; Ø 无须写“XXX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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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Ø 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 Ø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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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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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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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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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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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此项一字不能错,如有疑问请务必与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核对;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落户地址为北京市的:此项内容填“北京市**区”即可; Ø 落户地址为京外的,一般是接收单位在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名称、派出所名称或是具体地址,如是具体地址,需具体到门牌号。(正确填法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大道18号”、“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错误填法例如:“广东省广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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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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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填写的字段 (协议书上有填写的内容都需要录入)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信箱共8个字段 |
Ø 其他字段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即可; Ø 注意:单位联系电话需加区号。例如上海市某单位联系电话为:021—888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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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定向省份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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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在职骨干计划”毕业生
注:此类毕业生只能回定向省份就业,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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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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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其中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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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签就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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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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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定向省份教育厅 Ø 必须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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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请填写“123456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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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单位全称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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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选择“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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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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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选择“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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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选择“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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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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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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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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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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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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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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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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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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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 |
Ø 无论入学时是否将档案转至我校,此类毕业生在读期间都有新的学籍档案,因此都需要转寄档案; Ø 填写定向省份教育厅骨干计划档案管理部门; Ø 注:无须写“XXX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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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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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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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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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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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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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迁至学校的,按照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或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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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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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定向省份之内 | |
表3 培养方式为“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在职骨干计划”的毕业生
注:此类毕业生只能填写原单位信息,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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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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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其中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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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签就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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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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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请填定向、委培的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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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Ø 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或自行登录网站查询http://www.nacao.org.cn/; Ø 9位数字或字母,如有“-”请自行去掉,如长于9位,第九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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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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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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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岗位名称三项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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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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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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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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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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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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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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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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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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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具体到人事部门) |
Ø 无论入学时是否将档案转至我校,此类毕业生在读期间都有新的学籍档案,因此都需要转寄档案; Ø 档案通过EMS投递,接收单位必须为县团级以上有人事权的单位,需要毕业生自行确认并负责; Ø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按照“接收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大学人事处”; Ø 如果本单位没有人事权,可能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或者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前者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集团人力资源部”,后者通常为“XX人才交流中心”; Ø 注1:档案转寄单位可能与签约单位不完全一致,需要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以免因不能接收而被退回; Ø 注2:无须写“XXX收”。 Ø 注3:涉及档案合并问题的,请自行联系工作单位解决; Ø 我校教工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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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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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Ø 我校教工此处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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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Ø 我校教工此处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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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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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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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此项一字不能错,如有疑问请务必与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核对;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已迁至学校的,请写明详细的户口迁移地址。迁回单位的,可向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迁回家的,一般填写家庭户口本首页上的地址。(注意:一般要具体到门牌号或是派出所); Ø 我校教工此处填写:未迁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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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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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定向单位所在省份之内 |
(一)需上交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北京生源派北京需附上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外地生源派北京需附上人保部或者市人保局出具的接收函,外地生源派上海需附上海市户档接收函
(二)填报流程
1、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单位盖好章);
2、学生对照说明、依据就业协议书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
3、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4、学生上交就业协议书至研究生就业办李凌老师处(主楼206),就业办审核系统数据并盖章。
(三)填报说明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表4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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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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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字段 (认真填写并重点核对) |
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其中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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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签就业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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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派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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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根据协议书“单位名称”一栏填写,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抬头。(注意:协议上“单位名称”一栏填写的内容通常需与左下方单位所盖公章一致,如不一致请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 Ø 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如:“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填写“中建一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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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或自行登录网站查询http://www.nacao.org.cn/; Ø 9位数字或字母,如有“-”请自行去掉,如长于9位,第九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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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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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如果就业协议书上的上述几项在标准库里无法找到,则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内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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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行业类型两项 |
Ø 根据协议书对应项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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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Ø 根据协议书上对应项,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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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具体到人事部门) |
Ø 档案属重要文件,通过EMS投递,接收单位必须为县团级以上有人事权的单位,需要毕业生自行确认并负责。档案转寄单位可能与签约单位不完全一致,需要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实,以免因不能接收而被退回; Ø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按照“接收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大学人事处”; Ø 如果本单位没有人事权,可能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或者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前者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全称+具体存档部门”填写,如“XX集团人力资源部”,后者通常为“XX人才交流中心”; Ø 无须写“XXX收”。 Ø 北京市村官此处填写“村官”; Ø 留校人员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新教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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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Ø 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 Ø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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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Ø 北京市村官、留校人员此处均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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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Ø 北京市村官、留校人员可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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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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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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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此项一字不能错,如有疑问请务必与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核对;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落户地址为北京市的:此项内容填“北京市**区”即可; Ø 落户地址为京外的,一般是接收单位在派出所开设的集体户名称、派出所名称或是具体地址,如是具体地址,需具体到门牌号。(正确填法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大道18号”、“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派出所”;错误填法例如:“广东省广州市”); Ø 北京市村官此处填写“村官”; Ø 留校人员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新教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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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Ø 北京市村官、留校人员此处均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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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填写的字段 (协议书上有填写的内容都需要录入)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信箱共8个字段 |
Ø 其他字段根据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即可; Ø 注意:电话和传真需加区号。例如上海市某单位联系电话为:021–888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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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同一个省 | |
(一)需上交的材料
派遣确认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复印件)[其中派遣确认函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二)填报流程
1、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2、学生对照说明、依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内容,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并填写派遣确认函;
3、学生持派遣确认函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者调档函)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
4、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确认函上盖章,收好确认函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者调档函)。
(三)填报说明
如果已确定上博士、博士后,但在学院规定的填报时间内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请与录取院校联系核实档案、户口转寄单位名称和地址,无法核实确定的,请务必与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说明情况,并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后,尽快到就业信息系统填报数据。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表5 已确定上博士、博士后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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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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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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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已上博”或“已上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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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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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填写录取学校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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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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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即录取院校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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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选择“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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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填写录取学校的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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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Ø 根据录取学校的实际情况填写,没有的或者不知道的内容,可以不填。 Ø 注意:电话和传真需加区号。例如上海市某单位联系电话为:021—888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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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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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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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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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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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填写录取学校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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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即录取院校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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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 |
Ø 根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上的转档要求填写,可能是录取学院的研究生院、所在学院党总支或学校的档案室等; Ø 无须写“XXX收”。 Ø 读本校博士,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 Ø 读本校博士后,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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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Ø 根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上的转档要求填写,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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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Ø 读本校博士或博士后,此处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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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Ø 读本校博士或博士后,此处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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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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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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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迁至学校的,根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上的户口迁移要求填写。 Ø 读本校博士,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 Ø 读本校博士后,此处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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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Ø 读本校博士或博士后,此处选择“北京市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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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同一个省 |
近年来,出国、赴港澳台留学毕业生档案、户口派遣出现问题较多,主要情况有:毕业生不重视档案、户口的转接,毕业时没有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或者领取了,但是一直拿在个人手上,没有在有效期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导致回国后找不到档案和户口,从而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不能参加各类职称评审,不能被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录用为编内人员,不能按干部身份享受住房补贴,医疗、养老等各类保险等等。所以,请毕业生务必重视档案和户口的转接!
(一)需上交的材料
派遣确认函+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其中派遣确认函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二)填报流程
1、拿到国外、港澳台大学录取通知书;
2、学生对照说明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并填写派遣确认函;
3、学生持派遣确认函及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
4、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派遣确认函上盖章,收好派遣确认函及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
(三)填报说明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表6 已确定出国、赴港澳台留学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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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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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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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已出国” |
|
毕业去向 |
选择“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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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报到证单位名称; Ø 必须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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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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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单位全称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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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选择“出国、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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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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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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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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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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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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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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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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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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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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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请填写录取院校的中文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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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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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 Ø 无须写“XXX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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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填写(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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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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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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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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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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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迁至学校的,按照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或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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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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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和户口迁移地址均须在同一个省 |
五、尚未落实户档接收单位毕业生(单位已录用但不能够解决户口档案关系、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毕业生)的填写说明
(一)需上交的材料
ü 签劳动合同:派遣确认函+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
ü 单位用人证明:派遣确认函+单位用人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ü 自由职业:派遣确认函;
ü 自主创业:派遣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派遣确认函和单位用人证明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二)填报流程
1、学生对照说明在系统中录入,提交数据,并填写派遣确认函;
2、学生持派遣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的老师处;
3、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在派遣确认函上盖章,分类收好派遣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填报说明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严格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表7尚未落实户档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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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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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就业类别 |
选择其中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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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 “签劳动合同”:单位不能够解决户口档案关系,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 “单位用人证明”:单位不能够解决户口档案关系,且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能提供单位用人证明者 “自由职业”: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关系, 且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用人证明者,或者其他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撰稿人 “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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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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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报到证单位名称;不是填 实际工作单位名称;(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必须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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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Ø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和“单位用人证明”者必填; Ø 根据实际工作单位填写,请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的人或自行登录网站查询http://www.nacao.org.cn/; Ø 9位数字或字母,如有“-”请自行去掉,如长于9位,第九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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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前一空“单位全称”的对应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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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Ø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和“自主创业”者必填; Ø 根据实际工作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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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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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Ø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和“单位用人证明”者必填; Ø 根据实际工作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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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Ø 就业形式为“签劳动合同”和“单位用人证明”者必填; Ø 根据实际工作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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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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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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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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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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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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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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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请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名称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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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与实际工作单位相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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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下),填写档案转寄单位。 Ø 无须写“XXX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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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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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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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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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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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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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迁至学校的,按照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或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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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一)申请资格及所需材料
只有以下两类毕业生可以申请:
1、北京或上海单位已经确定能够接收户口和档案,但尚不能办理户档转出手续的研究生毕业生。必须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缓遣确认函,或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已被录取但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尚不能办理户档转出手续。必须能提供缓派确认函 和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缓派确认函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二)填报流程
1、学生全面了解缓派相关政策、问题及后续手续办理流程;
2、学生准备好申请材料;
3、学生对照说明到就业系统录入数据;
4、学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就业老师处交材料;
5、学院审核系统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在缓派确认函上盖章,分类收好缓派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填报说明
毕业生派遣信息 部分,请务必按照下表要求填写:
表8 申请缓派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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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称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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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选择“用人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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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选择“待分”(务必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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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报到证单位名称;不是填 实际工作单位名称(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Ø 必须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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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依据“用人单位证明”上相应栏目填写,如长于9位,请取第九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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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根据前一空“单位全称”的对应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此处对应将来报到证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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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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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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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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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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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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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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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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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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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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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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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名称 |
请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名称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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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单位所在地 |
与实际工作单位相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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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全称 |
Ø 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下),填写档案转寄单位。 Ø 无须写“XXX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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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地址 |
必须与上面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一项相对应,是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地址,无需重复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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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单位所在地 |
根据档案转寄单位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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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 |
Ø 向档案转寄单位咨询,务必要填 Ø 联系方式格式为“区号+座机号”或者“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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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件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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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寄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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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 |
Ø 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请填写“未迁户口”。 Ø 户口迁至学校的,按照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或参照生源地“二分”文件要求(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填写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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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地址所在地 |
根据“户口迁移地址”选择标准库里的内容; Ø 直辖市具体到区(县),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北京市海淀区”; Ø 非直辖市具体到市,共两级,不可再具体,正例“湖南省长沙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