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资助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学校整体评优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我院评审的资助类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成才助学金、育林助学金。如后续有其他奖助学金补充,再做通知。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积 80 分(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等);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智慧学工系统);


2.资助标准

5000元/人


3.申请材料

申请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模板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等)


二、成才助学金


1.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四)勤俭节约,生活朴实;

(五)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智慧学工系统)。


2.资助标准

3000元/人。

3.申请材料

主题事迹材料(可以参考附件2“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 进行撰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等)


三、育林助学金


1.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

(四)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智慧学工系统)。

(五)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2.资助标准

2000元/人。


3.申请材料

主题事迹材料(可以参考附件2“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 进行撰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资助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只有2023-2024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和获得。本次评选范围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原则是奖励我校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在评审工作中要以参评学生是否优秀为评选标准,而不是学生的困难认定等级和困难程度。

3.各类奖项均通过智慧学工申报,申报时间为10月1日—10月15日。

4.各类纸质材料请与10月18日之前交到学研C05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智慧学工系统。

5.国家助学金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核验当前无违纪处分后直接给予,学生无需在系统申请。即认定为A类的学生给予国家一等助学金、认定为B类的学生给予国家二等助学金、认定为C类的学生给予国家三等助学金,资助金额根据当年认定总人数和教育部拨款总数进行核定。对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复评并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将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将分10个月逐月发放本学年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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