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转发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量:
作者: 董鉴瑶 审核 : 李军

团支部

 

为加强我校兼职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团章》对团干部管理有关要求和上级团组织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团学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北林党发〔201749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开展2023-2024年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3名,含学生2名,青年教师1名。

 

院团委兼职副书记:2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工作,了解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干事、肯干事,甘于奉献、谦虚谨慎,热心为团员青年和学校发展服务。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一定团学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定专业素养,具备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任务

 

1.兼职团干部要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青年大学习等工作落实。

 

2.兼职团干部要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党团等有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为广大青年师生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自主选拔(1127-126日)

 

1.报名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附件1)。

 

报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人员请于1130日(周四)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2338273@163.com,纸质版送至师生服务中心302办公室;

 

报名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人员请于121日(周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twbjfu@163.com纸质版送交至C519

 

2.审核面试。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开展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

 

(二)报批任用

 

学校团委统筹各单位兼职团干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任用。

 

五、注意事项

 

1.兼职团干部聘期为一年,任职期间由所在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

 

2.用人单位要为兼职团干部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兼职团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组织关系,过双重党团组织生活。

 

4.学校团委将对兼职团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5.兼职团干部的任用文件、考核鉴定等材料由所在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6.在选聘过程中,如各学院无适当人选,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意见及相关情况予以协调支持。

 

六、其他说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团学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2.兼职副书记选拔推荐情况汇总表

 

3.北京林业大学兼职团干部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