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北京林业大学辅修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人力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量:

2024年北京林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辅修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专业代码:120206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专 业 类:工商管理类

学    制:二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辅修学士学位

是否接收校外学生:是

专业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自2002年开始招生,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主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综合高等院校,专注的业务方向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政策与实务。本专业秉持“教学相长、师生共进”的育人理念,以成熟的人资专业核心课程为主,适当增加前沿特色课程,聚焦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科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其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核心技术,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各类组织胜任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可在管理咨询和高端猎头等新兴专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事相关工作。基于人工智能和数据驱动的招聘、教育、培训、测评、职业规划与认证、职业社交、人才大数据等创新创业领域的快速发展,为辅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事业空间。

三、报名要求

1.  全日制2023级本科学生(城乡规划专业2022级也可报名);

2.  申报的辅修专业(学位)与其主修专业归属不同专业类(如选择同一专业类,达到要求的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3.  态度端正、有进取心和较强自学能力,身体条件能满足辅修专业(学位)学习要求;

4.  每人限报名一个辅修专业(学位);

5.  学有余力,有充裕的时间能够完成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和作业、毕业论文工作。

 

四、学习安排

独立开班,班级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学期中周末上课,每周约 8-12 学时。报名人数到达40人即可开班

五、结业与学位

(一)结业条件

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校外学生、选择同一专业类学习的学生仅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辅修学位。

(二)学位授予条件

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修完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予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六、学费安排

4000元/学年;

校外学生、选择同一专业类学习的学生第一学年4000元,第二学年2400元

学费缴纳的具体时间、工作要求、操作指南等参照当年主修专业相关通知执行。自愿放弃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于辅修第三学期初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办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退费。

七、报名方式

1.本校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http://newjwxt.bjfu.edu.cn/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8日;2024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可以补报名。

3.咨询电话:13911326758(宋老师)、13520005976(杜老师)

八、试听与退费

学生一经录取,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上课,如因故放弃辅修学习资格(含试听周内),须办理退学辅修专业手续。

辅修课程开始第一周为试听周,试听周内办理手续的,免收学费;试听周结束后办理手续的,将根据已修读课程情况收取课程全额学费。

九、其他

各项事宜均遵照《北京林业大学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附件: 人力资源管理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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