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首届青年绿色科技创新大赛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量:
作者: 董鉴瑶 审核 : 李军

为充分调动青年参与绿色科技创新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青年在绿色科技领域实践探究和创新创造的能力推动形成各类绿色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长效机制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发展篇章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中央社会联络部指导举办、我校主办首届青年绿色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社会联络部

主办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全国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花乡花木集团有限公司

三、 参赛对象

(一) 主要面向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青年社会组织等的青年群体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的中国公民。

(二)参赛人员类型分为在校学生组和在职青年组参赛者只可报名其中一个组别的一个项目不可重复参赛。

(三)参赛者可选择以个人方式或团队方式报名以团队方式参赛的须设负责人1名、成员1-7名以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参赛单位。

(四)每个项目须设导师1-2名每名导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项目导师不可以参赛选手的身份参赛。

四、 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设置给定命题自由选题两个赛道参赛者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一个题目完成作品的提交。

(一)给定命题赛道

题目一全球气候变化预测、影响和对策研究。

题目二创新研究建设无废空间模式。

题目三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题目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题目五城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与回收模式。

题目六绿色出行数字化工具中的碳汇计量与应用研究。

题目七三北工程实施成效智能化监测评价。

自由选题赛道

从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制造、绿色工程、能源治理、乡村建设、食品安全、推广种植、森林康养、大健康、城市交通、绿色金融、绿色物流、绿色教育、绿色公益、生活垃圾分类、低碳出行、废旧物回收改造等领域提出科技创新的理念或设计相关方案等。

五、 竞赛内容

各赛道作品参赛时按研究类成果作品与应用类成果作品分别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 研究类成果作品

研究类成果倾向于征集和开发新的想法强调对现有知识的扩展和深化通常以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形式呈现。

1、研究内容可不包含具体成果但应注重创新性、前沿性和实用性。作品应附上相关的参考文献、专利等以供评委进行深入的评估和审核。

2、作品应对所涉及的项目背景、研究目的、实验方法、算法模型、关键技术、数据分析、预期成果、可持续发展性等给出详细的描述和论证。

(二) 应用类成果作品

应用类成果侧重将研究成果置于实际应用的场景以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实际需求通常以产品、技术、服务等形式呈现。

1、研究内容应含完整的应用方案包括实际的应用场景、功能特点、解决的问题等注重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2、作品应详细介绍实现方法包括所使用的技术、系统架构、软件硬件平台等以及项目成果包含效果展示、成本效益、市场推广、可持续发展性等同时阐明实现过程中所遇到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六、作品要求

(一)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三)参赛项目必须为个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赛事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31日晚20:00前

(二)报名提交内容

1、作品申报书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2、作品展示PPT文件要求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正文部分不超过20页其他附件材料不超过10页

3、首届青年绿色科技创新大赛信息汇总表。

(三)报名提交邮箱bjfuemkx@163.com

、奖项设置

(一) 绿色科技创新优秀作品奖

按不同赛道设奖、在校学生组及在职青年组分开评奖各设置金、银、铜奖具体设置比例依据实际报名数量及作品质量决定),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支持。若作品质量未达到获奖标准则奖项空缺。

(二) 绿色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单位

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集体具体设置比例依据实际报名数量及作品质量决定授予荣誉证书。

(三)绿色科技创新优秀导师

对指导作品获得金奖或两个银奖的导师授予荣誉证书。

所有参加本次大赛并完成报名、培训、正式比赛的同学,可依据校团委反馈名单,获得综素参与分研究生综素加分以研究生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及一次二课堂活动认证

九、联系和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10-62337630

附件一:作品申报书

附件二:参赛作品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技协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