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量:
作者: 陈蒙 审核 : 李军

研究生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经济管理学院现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包括“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为2024年春季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具体评选条件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附件1)。

2.原则上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2项可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1项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优秀研究生干部。

注: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评上的,将进入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三、学院名额

1.学院共评北京地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4人(市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9人(校级)。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分开评选。

2.原则上研究生需通过所在学院申报,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校研会、“生态文明”博士生讲师团、新媒体中心、兼职辅导员办公室、助管办公室、研究生社团)骨干也可通过研工部申报。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院级渠道

1.研究生填写申报表单https://jinshuju.net/f/Zq0tYz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或《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个人宣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将以上材料电子版4月1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Chenmeng_0718@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学号+专业+姓名”附件2或附件3纸质版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学研C519)

2.学院组织开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评选工作结束后,将材料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4.研工部复审,并公示一周。

(二)校级渠道

1.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骨干可通过校级渠道申报。研究生直接将申报材料(同上)报送至研工部。

2.研工部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发至研究生所在学院征求意见。

3.研工部复审,并公示一周。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5:申请人宣传材料相关要求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