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我校有关精神,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录取原则。

一、考核办法

复试工作遵照《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复试方案及学科复试办法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方案执行,具体请参见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http://em.bjfu.edu.cn/rcpy/yjsjy/tzggy/4424c297950b4cc0a09750d468b2718d.htm)。

二、资格审查

(一)审核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邮寄材料是否与原始材料一致,请各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主要包括:

1、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或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和研究生证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近五年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成绩等)材料原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SSCI/SCI/ A&HCI/CPCI/EI论文要求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2025年4月18日下午14:00-17:30,学研中心C711。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环节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学科考核两部分组成。所有考核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考试地点

备注

农林经济管理

4月18日(星期五)

下午13:30-17:30

资格审查

学研中心C711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4月19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请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在博士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英语免试的除外

4月19日(星期六)

    下午14:00-17:00

学科组织的专业水平考核(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综合)

学研中心B702

携带身份证

4月20日(星期日)-4月21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学科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听力和口语)

学研中心C711

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10分钟。如与其他考核时间重叠则顺延。

4月20日(星期日)-4月21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学科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

学研中心C729

介绍基本情况(3分钟)+博士科研工作思路(7分钟),均采用 PPT 形式。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如与其他考核时间重叠则顺延。

4月20日(星期日)-4月21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学科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学研中心C630

考核组综合面试10分钟。如与其他考核时间重叠则顺延。


四、考核准备材料清单

1、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PPT:请于2025年4月19日前发送到jgyz@bjfu.edu.cn,PPT命名如下:考生编号+姓名+农林经济管理+博士考核。

2、个人申请材料、简历及其它支撑材料1式7份,此份材料请单独做目录,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可以双面打印),资格审查当天(4月18日下午)带到学研中心C711。材料如下:

①《北京林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个人简历;

③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毕业生所在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和研究生证(含注册页)的复印件);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考生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学习1.5年、是高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的书面证明。(仅限高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的考生提交);

④本科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复印件;

⑤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一张A4纸上);

⑦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及其支撑材料。包括科研情况一览表,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仅限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如果是SSCI、SCI、EI要求附上收录证明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复印证明材料;

⑧博士研究计划书;

⑨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进展情况),此份材料可单独成册,也可放在整体材料中。

五、其他事项

1、如放弃参加本次复试,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将放弃声明发送到jgyz@bjfu.edu.cn;4月18日资格审查时经电话确认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其他本通知中未尽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