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各毕业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经济管理学院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评选项目

1.参评对象为北京林业大学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包括:

1)已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

2)拟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的。

注: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2.评选项目:

1)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

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在读期间未受处分,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课程不及格。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4.原则上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2项可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本学位阶段曾获得以下奖项(含校级以上奖项和校级奖项)1项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1)校级以上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7.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8.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名额分配

北京地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4人(市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22人(校级)。

四、申请程序及工作要求

1.研究生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或《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个人宣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研中心C51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meng_0718@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学号+班级+姓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五点前。

2.学院组织开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评选工作结束后,将材料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人:陈蒙   联系电话:010-62337630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申请人宣传材料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