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办理延期手续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有关条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或五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或三年。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不能按期毕业时,应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博士研究生一次可申请延长半年或一年,硕士研究生一次可申请延长一年。
自即日起,研究生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延期毕业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经导师及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研究生主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最迟于2015年6月25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主楼206)。
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必须由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号为212开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继续申请学校住宿并享受学校助学金一年。未按时办理延期手续的,不再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