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现将2017至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阶段
9月29日-10月11日(周四)上午11:00,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应总结在2017至2018学年学术、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详细列出符合评审细则加分项的情况,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的成绩单原件,论文发表杂志封面、目录和内容第一页的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SCI EI 等需要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用档案袋装好交至学研中心C0519,档案封面需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和手机号。学生上交申请材料时,须同时带上论文和各项证明原件,以作核实,核实后即将原件发还给本人。上交材料的同时,需将国奖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587603406@qq.com。
国奖指标:博士2个,不分专业和年级;硕士8个,不分专业。
2、学院资格审核和初评阶段
10月11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作委员会对参评学生申报材料、参评资格进行审核,按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对参评学生予以评分。
3、审核、答辩阶段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组及评审完委员会对对学生进行全面评审,组织答辩,以确定最终名单。
4、成绩核算和全院公示阶段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对参评学生进行综合分核算,并确定公示名单,并将评审公示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
5、上报学校阶段
在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