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更加突出的科研成果,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已更名为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为了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A类奖学金。
已获得A类奖学金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B类奖学金。
二、评定流程
1. 3月27日-4月3日: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以下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1-2名研究生到学校进行A类评审(B类不限推荐名额,符合条件即可)。
为了收集汇总后按时上交学校,请申请的同学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4月1日上午11点前发送到邮箱:wangmenghui@bjfu.edu.cn。
(1)【电子版word】《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电子版excel】《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
(3)【电子版】学术成果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等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4)【电子版】符合评定条件中第四项的研究生,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附件3),符合前三项的研究生无需提交。
2. 4月3日-4月8日:学校初评
学校基于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成果等进行初评,最终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
3. 4月9日-4月15日:学校答辩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答辩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4月16日-4月22日:公示
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其它说明
1. 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材料审核工作,推荐到学校的申请人若不符合参评条件需立即退出,且学院不再递补。
2. 参评学术“卓越”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3. 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获得学术“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学校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追回已发的奖金。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卓越”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卓越”奖学金专家推荐信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0109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