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4〕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5〕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1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内研究生均可参评,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4〕18号)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评(不包括MBA、MPA、旅游管理硕士和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5〕18号)和《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均可参评,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各研究生班级均可参评,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
1.自愿申报阶段
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中午12:00,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宣传材料(具体说明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meng_0718@163.com,邮件命名“国奖申请+姓名+学号”。
申请审批表应总结在2020至2021学年思想、学术、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详细列出符合评审细则加分项的情况。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成绩单原件,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内容第一页的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SCI、EI等需要提供检索证明,用档案袋装好后交至学研中心C0519,档案封面需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
2.学院资格审核和初评阶段
10月12日中午12:00前,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参评学生申报材料、参评资格进行审核,按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对参评学生予以评分。
3.审核、答辩阶段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组及评审委员会对学生进行全面评审,组织答辩,以确定最终名单。
4.成绩核算和全院公示阶段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核算成绩,并将评审公示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材料收取与审核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测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研C0519。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成绩核算和全院公示阶段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核算综合评分,并将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包含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专项奖学金)
1.自主申报与民主评议阶段
10月8日-10月18日,各班级召开班级奖学金评定班会,班会需有班主任参加,研究生本人在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向班级负责人提交各类奖学金申请,必须要有个人陈述环节,班级同学民主评议后,产生本班级优秀研究生(获奖比例10%)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5%)人选,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不需要民主评定,符合条件的同学即可申报。班级负责人将《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5)、《其余各类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6)和宣传材料(具体说明见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邮箱:Chenmeng_0718@163.com,邮件命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班级”。
2.全院公示阶段
10月20日前,获奖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
(四)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材料提交阶段
10月15日前,参与评选班级需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交至学研中心C0519。登记表电子版和宣传材料(具体说明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Chenmeng_0718@163.com,邮件命名“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班级”。
2.答辩与公示阶段
10月18日前,学院组织参选班级进行答辩,以确定最终名单,并将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
三、其他说明
1.2020-2021学年受到违纪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有课程不及格、本学期未能按时注册以及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课程成绩(含阳光长跑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的为准。
2.参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评定依据时间内已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2)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3)毕业班研究生论文如未正式发表,可提供录用证明,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可参评学术创新奖。
3.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缓其各类奖学金的发放。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宣传材料说明
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5.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
6.其余各类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
7.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研究生手册2020版
联系人:陈蒙 62337630 学研中心C0519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