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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量: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研究生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草案)》,经济管理学院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包括“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5年1-12月拟毕业研究生(特殊情况可通过学院与研工部联系),具体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

注:1.学生仅可参评1次。

2.可参评毕业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学信网预计毕业生数据为准。

三、参评条件

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两项,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2年制或2.5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1)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

(2)校级奖项包括:校长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优秀研究生干部。

注: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校复评环节未通过的,如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将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学院名额

1.学院共评选北京地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6人(市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23人(校级)。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分开评选。

2.原则上研究生需通过所在学院申报,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校研会、“生态文明”博士生讲师团、新媒体中心、兼职辅导员办公室、助管办公室、研究生社团)骨干也可通过研工部申报。

五、申请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院级渠道

1.研究生填写申报表单https://www.wjx.top/vm/PNo6K6M.aspx#

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或《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个人宣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答辩ppt,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5月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emailbjfujg@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学号+专业+姓名”),附件2或附件3纸质版于5月6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学研C519)。

2.学院5月7日下午,于学研中心B704,组织开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工作,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评选工作结束后,将材料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4.研工部复审,并公示一周。

(二)校级渠道

1.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骨干可通过校级渠道申报。研究生直接将申报材料(同上)报送至研工部。

2.研工部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发至研究生所在学院征求意见。

3.研工部复审,并公示一周。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5:申请人宣传材料相关要求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